2014年11月2日 星期日

回顧第六次研討--班級經營問題與經驗分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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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五, 十二月 19, 2008
20081219日研討個案討論
畢仙蓉老師發言

案例一、A同學
1. A同學平時對老師很有禮貌〈不是裝的,是自然純真加上教養〉,但卻時常做出令人詫異的舉動,例如:
1)在教室同學丟板擦〈玩得很開心〉
2)當考試最後一名的學生笑著說:「我們班有人喜歡香水味喔!」該生就當著說話的同學面前作鬼臉,表示不屑他的言論。老師問該生為什麼如此不尊重他人。該生說:「誰叫他那麼白目,喜歡說些無聊的話。」
3)作業經常遲交,該同學有一次英文作業未交,老師要他罰抄課文,居然還跟老師討價還價抄寫的次數。最後,該生隔了好幾天終於交了作業,但是居然在上面寫髒話。事後該生的解釋為,由於抄寫的太疲累,又發現抄錯課文,因此於情緒失控下,做出衝動的事情,他感到很抱歉;後來則因太累睡著了,忘記將髒話擦掉。
2.A同學的父母都很明理,但是該生母親每聽到孩子的上述行為,容易激動。最後對A同學的表現感到慚愧與失望,希望將兒子轉學。
3.師長與該生母親都認為A同學受到班上另一位男同學的影響,導致常有小狀況出現。
4. 導師與任課老師在猶豫是否記過時(指1.3)),與該生母親討論,母親基本上同意,但是,爸爸請求老師再給兒子一次機會。
5.導師原本想順著該生母親的意思記該生小過以警惕該生,但又想到「天下父母心」,有哪個母親會希望孩子有汙點?又想到一句西方名言:「當別人想請你給他建議時,其實是想要聽到讚美。」所以猶豫了……

石裕惠老師發言
案例二、B同學:
1.有次該生作業未交,該生說弄丟了,後來竟然偷拿別位同學的作業簿,逕自塗改成自己的姓名。任課老師隨即找同學來詢問,當場揭破同學的謊言;並引用刑法上的侵占罪、偷竊罪名等,來警告該生,希望使該生了解事情的嚴重性。該生的母親也是位老師,對於兒子這樣的行徑感到既傷心又失望。根據任課老師的觀察,該生的父母過於重視子女的考試成績,以致於經常使該生遭受挫折感。

 [回覆]
1.   針對上述兩位案例,認為不該讓學生輕易轉學,離開環境也許會造成學生心理創傷。更何況,將來學生踏入社會後,更會遇到各種形形色色的人,更為複雜的環境。
2.   老師認為容易受別人影響的人,到哪裡都會有這種狀況發生,所以不是說換個環境就一定會比較好。
3.   兩位同學的處罰(處理)方式,可以採折衷處理,該記警告的還是要記,以警惕學生,以免犯錯情形越來越嚴重;採取三管齊下方式來處理。
4.   家長若有宗教信仰,可以薰陶子女,例如班上有位同學,因為其家長篤信佛教,在家長的陶冶下,使得該生頗為沉穩,有時候好像是「老僧入定」般沉靜。
5.   活潑又有小聰明的同學,可以讓他多參加類似於夏令營之類的營隊,擔任輔導小老師等,使其活力、精力有適當的抒發管道,才不致於在學校上課時「為非作歹」。
6.   輔導這兩位同學時,可以用一句「名言佳句」做討論,讓學生了解老師的用心與苦心,並非只是一味地想處罰同學,更非以處罰同學為樂。

Comment by 郭珮甄 (01/01/2010 11:03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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